不建公积金最高罚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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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3:26 北京晨报 |
晨报讯(首席记者张晓莉)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决定,年底前要加大公积金催缴力度。目前,单位不能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主要出现在民营及私营企业中,部分效益不佳的国有企业也存在相应情况,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不存在欠缴。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表示,如果年底前仍不能完成缴纳工作,有关单位将要接受相应处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