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全市范围排查火灾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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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6:4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陆海龙)昨日,记者获悉,9月份以来,南通市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开展了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至10月20日,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围绕14项重点内容进行了自查自改,近三分之二的单位向当地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递交了《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 据报道,近3年来,全国共发生火灾72万余起,死亡7209人,受伤10282人,直接财产损失达45亿多元。为从根本上改善防火安全条件,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范围为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内容有10项,主要包括:.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应当立即改正;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应当限期改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应当限期改正;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及标识错误的,应当限期改正;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者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限期改正;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应当立即改正;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应当立即改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建筑物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未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未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未配置消防器材、未安排专人监护,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改正;严禁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在建筑物周围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应当限期改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火灾隐患整改的重点内容有4项,包括: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应当限期改正;城镇燃气的气源厂、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应当限期改正;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应当立即改正;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要求,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 为保证该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了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监察等11个部门参加的领导组织,按照宣传发动、单位自查整改、行业和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复查、领导小组组织检查和政府挂牌督办5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9月底,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对今年列入政府督办的29家单位进行梳理,对尚未整改的14家单位予以挂牌公示。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办公室欢迎广大市民拨打电话“96119”,举报发现的火灾隐患,维护自身和社会的消防安全。 《江南时报》 (2004年10月26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