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家庭孩子没有择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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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6:4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沈阳10月26日电“12000元”是父母为孩子能在好学校读书而借来的就读费;“315元”是这个家庭每月的收入——低保金315元;要偿还这笔欠款,这个家庭要用“38”个月的时间,前提是不吃不喝…… 然而,因为孩子念上了收费中学,与低保规定不符,315元这惟一的经济来源被取消了……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沈河区小西路太清南里11号张大姐家中。走进这间不足16平方米的房子,记者看到屋子的大部分被火炕占据,家中惟一的电器是一台14寸的电视机…… 张大姐家的经济条件令人心酸:43岁的张大姐是乙肝患者,没有任何工作;张家大哥今年44岁,“因为腰脱我现在只能扫扫地、抹抹玻璃……” 这个家庭自2003年1月起便开始享受315元的生活最低保障,然而这惟一的经济来源却因为小刚(化名)电脑派位进入收费中学而失去! “那是我家惟一的生活来源呀!如今被取消了……”张家大哥激动地说,“即使低保被刷下来,我也要供孩子上学,1.2万块钱的就读费我还,我要出去继续打电焊……砸锅卖铁也得要孩子上好学校……我还可以卖了这间房子……” 说着说着,眼泪从这位坚强的汉子脸上滑落…… 随后,记者来到小西路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科了解情况。于科长对此表示:“就是因为他的孩子上了收费学校,因此已经不能再享受低保!”记者:上了收费学校,就不能享受低保了?于:《辽宁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中有那么一条: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收费学校就读的,都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记者:可是他的钱都是借的呀!于:这个我们怎么查!记者;低保户的孩子就不能上好学校读书了吗?于:那可不是,他们可以公费录取,可是他家是派位,并非公费考取。 华商晨报供稿 《江南时报》 (2004年10月26日 第十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