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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搭广告牌 政府同意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7:18 重庆商报

  日前,在渝万高速路梁平云龙镇路段,执法人员发现有人违法搭建巨型广告牌,制止时对方声称广告牌产权是梁平县政府的,具体地点也是其确定的,因此拒绝停工。

  没办手续高速路旁搭建广告牌

  20日晚23:00左右,渝万高速路159公里梁平县云龙镇人民村路段,高速路执法总队15中队人员在巡逻中看见几条人影在公路边网内走动,并有切割机轰隆作响。后经询问,得知是重庆吉美广告公司的几名工人正在焊接钢筋,准备在高速路控制区域内搭建高4米、宽10米的巨型广告牌,但他们拿不出搭建广告牌的合法手续。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工时,工人却不予理睬,仍然照常施工。

  广告公司:施工地点是政府定的

  负责现场安装的曹姓工人称,“吉美”公司与梁平县政府签有协议,广告牌的产权属于梁平县政府,公司只负责材料和施工,具体搭建地点由县政府确定。此前公司负责人付永忠告诉他,施工时若有人阻止就与当地云龙镇谭镇长联系。

  吉美广告公司向姓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了曹姓工人的说法。向称,公司在渝涪、渝黔等几条高速公路的控制区内已搭建过相同的广告牌,非常清楚在高速路内搭建广告牌的行政审批程序,但这一次公司只是按照协议行事而已。

  承办部门:不知道施工需要手续

  云龙镇镇谭镇长表示,云龙镇政府只是负责协调,也无法干预工人施工,具体事情是上面的人在负责。随后,记者与梁平县政府办公室取得联系,一姓殷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广告牌的搭建是县政府交给该县农村工作办公室在承办。

  该县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陈泽全称,广告牌安装位置是他们确定的,事先并不知道在高速公路控制区域内搭建广告牌还要向市交委申请。同时陈还补充说,他们已和市交委联系,目前正在补申请。据悉,直到昨天,该广告牌仍在搭建。

  市交委:擅自搭建属违法行为

  负责高速公路控制区域内广告牌审批的市交委公路管理建设处朱姓工程师称,该处从未批准梁平县政府在云龙镇境内的高速公路控制区域内搭建广告牌。该县政府没经审批就擅自搭建属于违法行为,应立即停工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记者邓方华实习生聂飞(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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