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出国工作却在国内挖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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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7:42 扬子晚报 |
本报讯沛县居民吕继光与一家劳务公司签订了出国务工合同后,竟被安排在国内当起了矿工。在多次索要中介费、保证金未果的情况下,他将沛县的那家中介公司告上法庭。 2001年7月2日,吕继光经沛县国际公司中介,与一家名叫华林的外省公司订立了出国打工雇用合同,合同约定华林公司为吕继光提供中缅边境出入手续,保证雇用人员到达中缅特区;保证雇用人员一次性安排工作,如未能正常安排工作,由华林公司承担经济损失;每位劳务人员缴纳担保金10000元(合同期满后退还),向沛县国际公司交纳中介费5500元。沛县国际公司同时向吕继光出具担保书,保证合同到期后,在吕继光没有违约的情况下10000元保证金返还。当年7月中旬,吕继光经沛县国际公司安排送至云南省昆明市,华林公司将其安排在云南省兰坪县做矿工。不久,吕继光即离开,后因生活无着,被迫在昆明打工半年之久。觉得受骗的吕继光要求被告返还中介费、偿还保证金共15500元。沛县法院审理认为,沛县国际公司、华林公司均未让原告参加出国劳务培训,即安排原告到云南准备出国劳务,存在故意隐瞒合同重要事实的情况。判决沛县国际公司返还吕继光中介费5500元、保证金10000元,合计人民币15500元。王一雨 郭元鹏 常拥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