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成效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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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8:22 光明日报 |
记者 刘志达 本报北京10月25日电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7月15日至9月15日集中开展了以查处食品、药品商标侵权案件和涉外商标侵权案件为主的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公布了刚统计出来的行动成果。 截至9月15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近5万人次,检查经营户88万余户,检查商品交易市场27661个,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7772件,其中涉外商标侵权案件1493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6件,移送司法机关涉嫌犯罪的个人11人。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案件涉及的外国商标包括:“NIKE”(美国)、“BOSS”(德国)、“GUCCI”(意大利)、“LV”(法国)、“ADIDAS”(德国)、“PANASONIC”(日本)、“SAMSUNG”(韩国)、“HONDA”(日本)、“PRADA”(卢森堡)、“BOSCH”(德国)、“POLO”(美国)、“SONY”(日本)、“BURBERRY”(英国)、“LANCOME”(法国)、“PLAYBOY”(美国)、“可口可乐”(美国)、“鳄鱼”(法国)、“皮尔·卡丹”(列支敦士登)、“劳力士”(瑞士)、“雷达”(瑞士)等。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重点查处了一批涉及食品、药品商标的商标侵权案件,所涉及的商标包括使用在食品上的“长城”、“五粮液”、“青岛”、“伊利”、“蒙牛”、“绿色食品”、“安琪”、“汾酒”、“健力宝”、“中华”等商标,和使用在药品上的“红星”、“同仁堂”、“21金维他”、“斯达舒”等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