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出生医学证明12月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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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9:39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近日,《北京娱乐信报》从卫生部获悉,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将于2004年12月1日启用,2005年7月1日起在全国普遍使用。 原有的《出生医学证明》自1996年1月1日启用以来,起到了规范出生户口登记,加强母婴保健工作等作用。但是,近年来部分地区未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出生医学证明》,违规签发、乱收费以及群众使用假《出生医学证明》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出生户口登记质量。 此次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管理,将由助产单位直接签发,坚决取消由“出生医学记录”、“出生卡”等为换发条件的中间环节,对于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收费也有严格标准,严禁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据介绍,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在其副页“户口登记机关保存联”和“签发机构存档联”内增印了电子水印防伪条码。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10月26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