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破坏电力设备团伙首犯被判死刑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11:11 新华网 |
新华网郑州10月26日电(记者李丽静)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法院25日对一起结伙跨省疯狂破坏电力设备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团伙首要分子张立春被判处死刑。 法院查明,张立春、杜自俊、汪文付、杜自书为贪财图利,自2003年8月至12月期间,分别结伙先后窜至河南省三门峡市的湖滨区、陕县、灵宝市以及山西省的平陆县、夏县等地,疯狂作案23起,大肆盗割正在使用中的电线7万余米、破坏变压器2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余万元。李建群明知这些东西是赃物,却数次帮助张立春等人转移。 三门峡中院经过审理认为,张立春、杜自俊、汪文付、杜自书的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李建群的行为已构成转移赃物罪。张立春、杜自俊、杜自书又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张立春死刑,杜自俊、汪文付无期徒刑,杜自书有期徒刑14年,以转移赃物罪判处李建群有期徒刑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