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夫妻非法买卖外汇500多万美元双被判刑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11:17 新华网 |
新华网福州10月26日电(沈汝发、陈立烽)福建省龙岩市一夫妻在近两年时间里,非法买卖外汇高达500多万美元,日前被告人彭爱莲、林明辉被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另外,两被告人非法所得人民币2万多元及用于买卖外汇的资金被追缴,扣押在龙岩市公安局的两被告人的人民币46万多元、港币35万多元等予以没收。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1月至2002年9月期间,彭爱莲和其丈夫林明辉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使用本人及借用徐阿兴(彭爱莲的表哥)、黄笑萍(林明辉的弟媳)、林小红(林明辉的表妹)、李青美(林明辉的母亲)等人的身份证在中国银行龙岩分行开立多个银行帐户,用于非法买卖外汇。两被告人在大量非法购买各种外汇后,又将其出售。截至案发时,两被告人非法经营各种外汇折合美金500多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彭爱莲、林明辉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外汇买卖活动,经营额达500多万美元,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由于两被告人认罪态度好,而且能自愿缴纳罚金,故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