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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初恋情人旧情复燃 为离婚到法院自曝重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11:2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26日电据今日早报报道,为了能与初恋情人在一起,安徽凤阳人张新宝(化名)曾三次起诉离婚,均未能如愿。为离婚,他到浙江慈溪市人民法院投案自首,自曝“重婚”。结果被法院以重婚罪名判刑入狱7个月。

  ——他乡巧遇初恋情人

  31岁的张新宝于1998年与孟田玉(化名)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一起操办诊所,感情也还不错。可没想,女儿出生后事情发生了变化。2001年,张独自到慈溪一鞋厂打工。几个月后,他遇到了初恋情人薛金芝(化名)。薛小张4岁,两人曾经谈过对象,但因薛的反对而分手。4年多过去了,薛还没结婚。

  ——三次起诉离婚未如愿

  他乡偶遇后,两人经常往来,很快旧情复燃。于是,张想到和孟田玉离婚。2001年9月,张让朋友在老家帮他到法院起诉离婚,可是开庭时他没有出现,法院便判他撤诉。

  2002年5月份,张第二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法院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驳回了其离婚请求。此时,张已经和薛金芝生活在一起,并于2003年4月生下了一个男孩,在外人眼里,他们俨然是夫妻。

  为了能给薛一个名分,今年5月张再次提出离婚,而当时孟因为有身孕,张不得不撤回诉讼。

  ——到法院自曝“重婚”

  丈夫出门3年,没往家里寄一分钱,却在外和另一个女人生活在一起,还生了孩子,孟田玉多次到凤阳县人大、妇联“告状”。孟的亲戚也到慈溪找张新宝,希望他能回心转意,可张却没有半点悔改。

  三次离婚不成,薛金芝为此也经常和他闹情绪,为了今后能安安生生过日子,于是便发生了文中开头的一幕。(楚云、郑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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