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每周法评:正确处理政府债务考验行政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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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14:07 人民网 |
四川简阳市政府为了顺利安置国有企业职工、实现企业改制,准备向民间借贷。政府举债应该是很正常的事情,它是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的一种融资手段。简阳市政府借债之所以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是因为政府用红头文件的形式向有关16000名吃国家财政饭的官员和教师“表明”了借款的意愿。 从新闻来看,简阳借债的效果并不理想,虽然政府是“借钱帮助企业改制,保证三年后按期足额偿还”,但多数群众还是认为“自己也不富,政府不该强行收钱办公事”。而专家也是持“政府虽是好心做事,但应保证自愿借款非强借”的观点。表层不乐观的实施结果反映的却是施政观念在法治化中遇到的难题。联系到类似新闻,政府债务问题暴露的是如何在法治的框架内科学决策、提高执政能力的问题。 首先,法治社会要求政府首先要有正确的政绩观,要求真务实,不能唯所谓的政绩是图。尽管简阳有关领导要求下属要本着自愿的原则,不能和政绩挂钩,但从此次借款的出发点———“为完成资阳市要求的‘今年内必须全面完成国企改制’任务”来看,似乎简阳市还是为了完成上级任务,这算不算是为了政绩呢? 其次,依法治国最重要的是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最重要的是政府官员一切都要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即使“政府向干部、教师借钱推进国企改制”是合适的,那么通过红头文件传达的形式也值得商榷。如果说政府作为一般民事主体借款,理应有相关的合同,在民事法律关系领域,政府和债权人是作为平等主体存在的,同样要遵循平等、诚实、等价有偿等原则,毕竟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要比红头文件更为合适、恰当。 最后,债务问题对于企业、个人来讲,是个经济问题,对于政府则是关系到政府形象、政府信誉的政治问题。从应然意义上来看,政府应该是最具有公信力的,但是,囿于经济条件等各种情况,基层债务问题已经相当严重。全国人大代表、原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沈国俊十分焦心地说:“巨额财政赤字和沉重债务已经影响到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警惕债务成为政府‘诚信杀手’。”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就是在简阳借债中,当地政府虽然已经很明细地详述了还款计划,但还是有人认为此举“不是找教师集资搞建设,而是让教师出钱帮政府完成任务”的行为。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要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在微观的层面,对于政府机关来讲,如何处理自身债务问题是“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的重要表现之一,如果连自身债务都不能有效处理,如果在面对经济困难时机械地利用红头文件推行举债措施,那么提高执政能力只能是纸上谈兵。唯有在法治的框架内、综合地利用各种手段、资源来处理经济问题、来应对越来越多元化的社会利益关系,才是科学、求真、务实政府应有的作为。来源:《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