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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单亲少女独居难耐寂寞 会网友狂食“禁果”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14:3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26日电如今,网友见面、网恋、网婚已不再是什么新鲜事。日前,从甘肃省玉门市爆出这样一条消息:一名13岁的少女在认识了比自己大10岁的网友后,两人双双走出虚拟世界,并多次偷尝禁果,给其身心及父母带来了莫大的创伤。

  10月14日,少女的网友赵某(网名:“无名”)因涉嫌强奸被玉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虚拟世界打发时间

  少女刘某,玉门市某中学初二学生,父母离异。父母离异后,刘某独自住在父母留下的一套房子里,白天上学,午餐和晚餐则在父亲的新家吃。

  晚上回到自己的“家”里后,难耐孤独加上无人约束,刘某便用家里的电脑疯狂上网,聊以打发时间。她给自己起了一个耐人寻味而又最能代表当时心境的网名:“孤燕”。

  今年7月的一天晚上10时许,“孤燕”登录QQ后,一个网名为“无名”的网友将她加为好友。尽管资料显示“无名”比自己大近10岁,“孤燕”还是没有拒绝邀请,并称自己23岁,和“无名”聊了起来。

  可让刘某没想到的是,经过双方相互介绍得知,这个出生于1981年11月份、现在玉门石油管理局机械厂当合同工的赵某,竟和自己有着相同的境遇。或许是因为遭遇上或多或少的相似,两人在QQ上聊得十分投机。

  孤独少女偷尝“禁果”

  不觉3个多小时过去了。到次日凌晨1时许,“无名”说肚子有点饿,刘某开玩笑说:“那你到我们家来,我给你弄点吃的。”“无名”认了真。凌晨2时许,“无名”敲响了刘某家的门。

  刘某给“无名”弄了一点吃的,两人又聊了一阵,刘某说想睡觉了,便躺在了床上。“无名”便以没有公交车为借口,问能不能在刘某家过夜,刘某没有明确表态。“无名”顺势躺在刘某的身边,双方随后发生了性关系。

  不到一月偷情20多次

  有了第一次后,“无名”几乎每天都去刘某的住处。事发后两人交代,从7月初认识到刘某放暑假回新疆看母亲前的20多天时间里,两人共发生性关系20余次。

  8月7日,刘某返回玉门即打电话给“无名”,两人见面后发生了性关系。

  8月8日中午1时许,赵某又来到刘某住处,两人再次发生性关系。就在这时,刘某的姨妈带着女儿女婿来看刘某,刘某急忙将赵某藏在卫生间,后趁姨妈等人不注意时才让赵某溜走。不久,姨妈替刘某收拾卧室时发现了已用过的卫生纸和安全套,当即通知了刘父,刘父大惊失色,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当晚,赵某被带到了玉门市公安局刑警队。

  8月31日,赵某因涉嫌强奸被玉门市检察院批捕。

  专家:不全是她的错

  令人诧异的是,赵某归案后,面对刑警的讯问,刘某却一直在为赵某开脱罪名,声称他们发生性关系是完全自愿的,并求父亲不要告赵某,也希望公安机关不要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但不管怎样,按照《刑法》的有关条款规定,和14岁以下的少女发生性关系,不论少女是否自愿,均按强奸罪定罪,因而赵某的行为已涉嫌强奸罪。

  对此,有关专家表示,在一个13岁少女身上发生这种事,实在令人痛惜,但这不完全是小女孩的错,做父母的有着不可推卸的监护教育责任。网络虽然起到了一个桥梁作用,直接导致了少女的出轨行为,但父母如果在小女孩的身上完全尽到了做父母的责任,这个不幸事件完全可以避免。(来源:兰州晨报作者:柴用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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