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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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16:52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李薇薇、周婷玉)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于2006年至200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记者从全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党和政府关心残疾人,一贯重视扶助残疾人工作。1987年,进行了首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极大,亟待改善。这一结果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1988年以来,国家先后实施了4个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计划。除1990年通过的残疾人保障法中明确规定对残疾人予以特别扶助外,宪法、劳动法、教育法等50多部法律中都对保障残疾人权益作出了具体规定。1993年成立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综合协调重大问题,各部门也都将扶助贫困残疾人的工作纳入职责。 20多年来,我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及生活状况也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一次抽样调查就是为了了解残疾人的最新情况,并为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法规、政策提供依据。 抽样调查由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