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成为抢劫焦点 3嫌犯两月劫杀3人今受审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21:24 新华网 |
将目标锁定单身女性,在短短两个月中抢劫数次并杀死3人。在这起案件中,3名被告人中竟有两名是女性,其中秦某只有20岁。他们在每次得手后都会将被抢者残忍地杀害。今天9时30分,万某、秦某与张某站在二中院的法庭上接受审判。 庭审现场 上午9时20分,还未到开庭时间,坐在附带民事赔偿原告席上的被害人家属显得有些焦急,他们不时歪头看看门口,那是被告人被带进法庭的入口。 9时30分,法官宣布,由于案件涉及隐私,法庭决定进行不公开审理,记者于是退出法庭。 庭审前记者了解到,被害人及两名女被告人都是从事色情行业服务的人员,她们是互相熟识的朋友。案发前,秦某、张某看到被害人出入银行,便认为她们一定有钱,随后她俩和万某等人商量将被害人引出实施抢劫。在得手之后,万某等害怕事情败露,便将被害人杀死后抛尸。 案情回放 据起诉书指控,万某、秦某、张某与赵某(另案处理)于今年1月至2月间,锁定青年单身女性,采用捆绑、持刀威胁等暴力手段,抢得3名事主近6万元的财物。得手后,采用绳子猛勒颈部的手段将事主杀害,并将尸体抛弃。 案件纵深 据了解,目前北京法院审理了多起以休闲娱乐业女服务员为侵害对象的刑事犯罪案件。“小姐”成为被抢劫的“焦点”。 审理过此类案件的朝阳区法院逯艳光法官说:“法律保护任何人的合法权益,并不会因为其职业而区别对待。虽然一些‘小姐’从事色情服务是违法的,但法律像保护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一样,保护她们的人身权和健康权。对‘小姐’群体的保护,并不意味着对违法行为的默许,更不是肯定。尊重她们的人格,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也是消灭卖淫嫖娼这种社会丑恶现象的一部分。”(孙慧丽)(来源:法制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