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就该以学生为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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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23:51 红网 |
据10月26日深圳《晶报》报道,该市人大常委会25日审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时,委员们对中午休息时间学校该不该拒绝学生进入校园的问题仍有争论,尽管如此,新修改稿依然保留规定“学生午休可留校”,并且增加“在特殊情况下,七时前半小时内学校应当允许学生入校”,即有条件地允许早到校的学生提前入校。 笔者认为,这正是学校应当以学生为本的题中应有之义。 “以人为本”,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比如说,家长上班,学生中午有家难归,但在许多中小学,“一到中午就把学校大门关起来,不让学生进入”。这到底算哪门子的“以人为本”?学生是学校人群的主体,占学校人口的大多数。中小学生绝大多数是未成年人,应当受到国家、家长、学校、社会方方面面的精心呵护。无论是在共和国初创的艰苦岁月,还是后来的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乃至“文革”期间,中午休息时间,校园都不拒绝学生入内。笔者小时候,中午几乎都是在校园内度过的。然而,近些年来,物质条件越来越完善的校园,却成了拒绝学生中午入内的禁区,本来根本不成问题的问题,竟然要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手段来干预。这固然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深入到教育领域,同时,也折射出教育界人文关怀精神的某种缺失。 拒绝学生午休时间入校,的确有不少理由。比如学生好动,闹哄哄的,影响教职员工午休。还有管理责任方面不便摆上桌面的顾虑——让学生在校园里多呆一分钟,校方就多担一份“万一”弄出点什么事来的责任风险。于是,孩子们只好在中午客串“流浪儿”的角色,为网吧、游戏厅、合法与非法“午托班”送钞票,受校外流氓混混的欺侮…… 从关怀未成年人成长、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考虑,从“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出发,让学生中午回到校园,是学校管理者应尽的义务。如果将学校最大群体的安危冷暖抛到一边,何谈学校之“本”?虽然这会增添一些学校管理成本,但是,总比让孩子们到校外“流浪”混时间强。 允许学生午休时间入校,并非校方给学生的额外恩赐,而是人本主义精神的回归。(稿源:红网)(作者:江南雨)(编辑:徐志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