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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04:24 人民网 |
(以下留言仅表达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人民网立场和观点。) 胡锦涛:遏制台独 符合中美双方的共同利益 一方面说不支持台独,一方面又明目张胆地卖给台湾武器,两面三刀。应该告诉老美,不管台湾是否搞台独,采用什么方法统一祖国,那是我们自己的事,任何人无权干涉。不经我们允许,售台武器,官方往来都是对我们内政的干涉,我们决不答应,造成的一切后果,不应由我们承担。 确实如此,遏制台独就是符合中美两国利益!我们要十分警惕美国佬的两面派伎俩。如果美国人一意孤行,明里支持一中,暗中支持台独,耍两面派手法,最后只能是玩火者必自焚,对美国绝无好下场! 阿扁“双十”讲话,假和平,真台独!只有老美对它给予正面的肯定,说是有建设性并呼吁中国撑握机会进行两岸对话!其实,台独顽固分子能够越来越大胆地叫嚣台独与要制宪建国等等,完全是老美在明在暗的支撑与纵容之故!目前又正在对台施压,力争通过其军购案来以武拒统!如果老美真的要维持台海和平就必须严格的遵守“一中原则,三个联合公报”不对台售武!真正的反对台独,不支持台参与只开放予主权国的任何国际组织,更甚者不要将其国内法置于其国际承诺之上!才能有效地遏制台独与维持台海真正的和平!台海最大的危险是“台独”! 中国应强大,为了保护自已最好的办法是壮大自已。 美国人的诚意,在经济问题上有一半、在反恐合作上有一半以上。但是,台湾问题,对我们是百分之百地在行骗。 美国是台湾台独势力的后盾,他是言而无信的唯我天下第一老虎。我们只有强大自己,有抗拒老虎的本领,台湾才能渴望得到统一。 应该告知老鲍,如果美国老向啊扁出售武器,中国就开战,不要和他客气,要长中国人民的志气 美国不支持台独,不放弃台湾,维持两岸现状,坏就坏在这里.更多留言…… 吴官正:切实保障党员权利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 中央高层领导应该指派专人做一次真正的调研:处在各个层面的最基层党组织,支部或党不组,他们的活动是如何开展的。应该怎样开展,出台下一个符合实际的,真正能起自用的,不坚持不行的规则。 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要求广大党员特别是普通党员尽义务,同时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利。这样就能调动每个党员的积极性。 吴官正书记阐释了新条例的意义,精辟、深刻,给每个党员增添了信心。 广大党员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少数腐败分子就没有多大的活动空间了。 好!保障党员合法权利,惩处违法乱纪党员,全面履行纪委的职责。 实行身份证制定20年了,堂堂一个大学生,连自己的身份证过了期也不懂,其素质也太低了吧,还考研究生?!咎由自取,不要怨天尤人! 吴官正书记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一根本,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败斗争必将有新的重大突破。 共产党的党内民主是共产党永葆青春的根源所在,是加强共产党执政能力的必由之路,更是普通党员之福、人民群众之福、中华民族之福。 吴官正同志的讲话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有着极强的指导意义。做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我殷切的盼望《条例》落到实处,更期望党领导中华民族永远前进。 权利要有,责任要担;工作扎实、为人简单;《条例》保障,遇事不难;为了祖国,奋力向前;不贪不占,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条例》出了,书记讲了,大家学了,不能忘了。更多留言…… 湖南衡阳被烧死的副区长要评烈士引发纷争 在这个问题上,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是罗贤汉,而是代表政府执法的邹传云,他以及他背后的衡阳市政府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抛到哪儿去了!?如果没有以邹传云为代表的这样一帮置人民生死于不顾的“酷吏”在先,哪会有这样一出“同归于尽”的人间悲剧!?所以看问题应该抓住要害和主流才是,抬几句杠能解决问题吗?! 如果连一位普通老百姓的最低生活保障都不能做到的官员连称职都不算,怎能评为烈士? 笑话,我没有生活来源就去抢劫行吗?法律是不用任何借口来抵触的.能干拉黑客就能干别的.很多残疾人都能自立更生.什么都怨政府吗? 南华大学李老师说得好!说得在理。我看那个副区长做的那些事,目的是往上爬。不顾人的死活,执政不为民违背了共产党宗旨。真要给这样的人树为烈士,失民心也。 说得好,干部就是要老百姓着想,衡阳市的街道够宽了广场够大了,但老百姓的生活也够苦了。值得当官的思之一二。 看看民众的“仇官心态”,当官也不容易呀。 党中央和国务院都以亲民爱民为主要治国方略,可是我们一些地方官员却背道而驰,他们只管自己的政绩,而不顾实际情况。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民众需要关爱,更不说残疾人了。邹传云的执政能力颇值得怀疑,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就是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衡阳市就可以不加强这方面工作吗?早知道有此事件发生,为什么不早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呢。罗贤汉的确活得艰难,邹传云要是耐心写,多注意群众的工作方法,又何至于此呢?邹传云家人的悲伤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平时也多给他些感染,可能情况也会不一样了。衡阳的市民们也应会想些才是,烈士就烈士嘛,丰碑不是靠人为树起来的,鲁迅先生说得多好啊:有的人把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可是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有的人虽然死了但他还活着。不想生前事,何计生后名?构建和谐社会,要靠政府和民众的共同努力才行! 我给衡阳领导提个建意是邹区长评烈士,罗贤汉也评个烈士,这样两人都评个烈士,不就没有意见,事情也就摆平了。 烈士不烈士不重要,关键是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这是偶然事故,不是见义勇为,评为烈士不符合条件.下岗和贫穷人员猛增,做好这方面工作非常重要,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员的职责. 我认为因公被动死亡的只能列为因公死亡,而不能定为烈士,只有主动覆行公职而死亡的才可考虑定为烈士。 我流泪了,我们的大学生,我们的知识分子,我们的未来的公务员和现在的公务员应该好好的思考公务员应如何当更多留言…… 人民热线:是谁让宁夏40年教龄的老师失去教师身份 这篇文章读了让人揪心,那里政府职能部门是干什么的,那些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是干什么的,难道吃了纳税的钱(薪金)不为老百姓办或者乱办事行吗相信那里的政府能尽快解决落实因为历史造成的冤案都可纠正吗 这样违法乱纪的干部为什么不能彻底予以追究??! 人民热线为人民,关注百姓的生存,弱势群体谁过问? 对普通教师的残忍抛弃,就是对社会的犯罪,对国家的犯罪,对下一代的犯罪。这种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现象不知道还要延续多久。 这是我国养老金制度存在的严重问题所引起的,已经成为中国社会重要的不稳定因素,现任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人民教师理应受到人们的尊敬,其退休后应得到与其他老师同样的养老金。但是为什么享受不到教师待遇后,当事人的反应如此强烈,因为其收入相差一倍以上。同样是养老,同样是拿生活费(养老金),为什么要相差这么多,难道“老命”有贵贱之分,一个长期在该公司工作工人就可以变成五年期的合同工。再说在我国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难道作为领导阶级的成员在市场经济的今天,退休前按企业效益拿工资,退休后也要拿社会各阶层最低层次的养老金,那怕你是全国劳动模范也一样,相差无几。希望执政为民的公仆们从根本上改变现有养老制度。 希望当事人能识大体,顾大局,身份改变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经之路,也是改革必须付出的代价。 一次次转正机会的错失究竟是谁的错?不会是老师本人,也不是人事局。而是老师的直接领导——校长!及老师的直接主管部门——教育局!因为此二者都有将人事部门的决定告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的义务,而事实上他们并没有这样做。是他们剥夺了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的知情权,才导致他们最终只是“合同制工人”的结果。教育局把当初这10名符合条件的教师的“转正”指标给了谁?令人深思。这样的事不仅老师遇到,其他行业其他部门同样存在。太多在一线埋头苦干而又“消息不灵通”的人吃这样的亏了。 我为这些失去教师身份的同行而叫屈!——一个退休中学高级教师。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在很多地方很多地方官员基本上是嘴上喊心里嫌,干活的时候,捐款的时候,讲公德的时候,加班的时候教师首当其冲。落实待遇的时候,吃喝的时候,发奖金的时候,甚至评先的时候教师往往就成为累赘,成为多余,成为没娘的孩子。 现在企业搞用人“双轨制”,“固定职工”享受的待遇远远大于“聘任职工”。建议实行“用人单轨制”,国家在“劳动法”中明确,不管何种所有制企业“聘用”职工连续5年以上均享受“固定职工”待遇。教师也是这样,避免人事干部暗箱操作。 我们的祖国应该更加隆重的纪念这一使新中国站住脚的伟大事件,我们的人民应该给入朝参战的所有老兵共和国英雄的称号,所有为此而英勇牺牲的烈士永垂不朽。 国家振兴在教育,教育的振兴在于教师,我们看以下日本,德国的振兴之路。教师是主要力量。而我们国家对教师的做法,真让人痛心!!!!更多留言…… “打肿脸充胖子”——“辽西第一广场”的尴尬 对这样违反中央明令又脱离实际、挥霍纳税人心血的“政绩工程”就要坚决暴光!让以这样方式求政绩的人不得安稳,让他们胆颤心虚,以儆效尤!佩服人民日报的胆量! 此类事情数不胜数,至今不少地方还在变着手法搞. 北票市(县)是我省最贫困的县,我曾多次到过北票,那里的经济落后,群众贫困,特别是农村,许多农民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有的可以用“家徒四壁”和“一贫如洗”来形容。就是这么一个贫困县,他们(县领导)为了突出自己的“政绩”斥巨资修建大广场,实属可笑、可悲、可气、可恨!我记得辽宁省委、省政府的领导经常下基层“调研”,不知这些大官们是否发现基层的“问题”,看了这篇报道,省官们作何感想? 各有所需吗。搞工程代表的是什么,大家心理都清楚。 搞形象工程的歪风要刹一刹了。当然必须动真格,处理一批领导干部。对先烈不能再不尊重了,否则今后谁再为祖国去献身。我们中国人好象太容易忘记历史了,那些为新中国建立而献身的人们永远值得我们去敬仰。作为一个党员,我为北票市的作法而愤怒,长此以往,我们党还有什么威信?对不尊重先烈的人应该严肃处理,撤销职务。安徽寿县一名党员。 有建设,才能发财!有政绩,才能升官!都是好样的??? 北票市领导真倒霉:搞形象工程在全国是一种普遍现象,这是一种名利双收的东西,几乎没有哪个新领导上台没有搞个形象工程。市场只须1万,保证形象工程最少3万。为什么几乎没有被查处,而是得到表扬或得到提拔。?????? 这种情形在全国不少。关建是三点:一是用人不当,用的不是一心为民的人当领导,用的是为自己升官考虑问题的人。二、考核领导成绩的标准不当。三、这就牵连到体制问题,缺乏领导干部的问责制,追究项目决策者的经济责任。 广场问什么不能修?你们大城市能修,小城市就不能修了吗?我们乡下人辛苦一年,攒点钱买件西装你们就嘲笑,只准你们打领带摆洋气,我们只配穿破棉袄永远不改土气吗?问一下记者,你们是不是没有新闻可炒作了?我提供几条线索吧:我们这儿有这么多的孝子,事迹感人;我们这儿有这么多默默无闻的教育工作者;我们这儿有这么多下岗工人,不怨天不怨地,自力更生为国家。我们这儿来过好多记者索要好处费,我们不给,他们就恼羞成怒,专拈负面新闻写,你们还有职业道德吗? 有钱没有地方用,建个大广场现在可能作用不大,将来会派上用场。市领导还得用心看看,那里挡住了北票市的发展,该改就改,该移的还是要移,该建的就要建。更多留言……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村义务教育应该免费” 这个建议非常好!必有助于农村繁荣发展 这些话的确是代表了最低层的人民群众的呼声。 农村义务教育免费对还在温饱线附近徘徊的中国农民,当然是福音。可是要增加地方财政投入,所以,农村义务教育免费的提议无异于与虎谋皮,不现实。 中央政府应当充分听取此人大常委委员的意见,充分执行下去。祖国的未来需要文化,当前农村教育确实落后了不少,特别是师资力量向城里流动,这对农村教育带了极大的难度。希望众多的人大常委共同行动起来,振救振救农村教育吧。 委员的话很有道理。农村教育应该得到大力支持。农村已经落后在城市后面,他们的孩子应该在一开始的时候,就和城市的孩子有一个相同的起点。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国家义不容辞。 义务教育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动应该是免费的。一个国家,要兴衰,取决与教育的兴衰。应该把纳税人的税更大的利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之所以实行高福利,其中一条是实行中小学12年免费教育的原因在于纳税人将自己收入的20%-25%交给政府。80年代,美国80%纳税人自愿提高税收,支持教育。所以,要做到真正的取之,用之于民,不要紧停留在口头上。特别要加强农村的基础教育教育。 说得太对了,全民素质提高,社会才能和谐。少点大学城,多建小学村吧。 城市有条件,更应该免费。 记得几年前在人民日报上曾经看到过一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义务教育应该早日实行免费的文章,这位人大代表在文是还细细算了一笔账,并且说我国目前已经具备了免费实行义务教育的经济承受能力,时间过去几年了仍然是说说而已。广大群众多么希望这种利国利民的举措为什么不尽快落实呢?张自明更多留言…… 部分跨国企业违反《工会法》现象严重 既然有《工会法》那就依法进行建会,如沃尔玛真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于不顾,就要用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付它(们),要向上海学习,少了沃尔玛,难道上海的零售业就垮了吗?非也,反而是更加繁荣了。因此为维护《工会法》的严肃性,不管它是什么性质的企业,都必须建立工会组织,以维护我国员工的合法权益。这也是主权问题,是不容讨论的! 既然是在中国办企业就应该遵守中国的规章制度不过我们的工会又有什么实际的作用啊???那一级的工会不是由上级领导委派的啊???又有哪几个工会敢真正为工人说话啊???也许就因为外国人了解这个工会所以人家才不让咱们瞎搞!我就希望有一个能真正为工人说话办事的工会!有我们工人自己选举的工会干部!我国的外资、私营企业如果只建立类似目前国营企业的工会,那不建立也罢!有与没有一个样。关键是要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行业工会。只有这样,工会的活动才不会受制于企业。工会的经费除了工人交纳的会费,国家应当给予适当补贴。工会的负责人由会员直接选举产生,而不是由政府任命。只有这样的工会,才会真的为工人切身利益着想,千方百计地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甚至不惜采用行业罢工的手段来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我国的外资、私营企业如果只建立类似目前国营企业的工会,那不建立也罢!有与没有一个样。关键是要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行业工会。只有这样,工会的活动才不会受制于企业。工会的经费除了工人交纳的会费,国家应当给予适当补贴。工会的负责人由会员直接选举产生,而不是由政府任命。只有这样的工会,才会真的为工人切身利益着想,千方百计地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甚至不惜采用行业罢工的手段来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我们的工会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对付这些来自所谓的法治国家的企业!!部分地区的政府不要认为让人家不设工会就是创造投资软环境,这只会让人家看不起!!这是一种新的崇洋媚外!!!这也是对中国企业的不公平待遇!!! 应该拿这几个大企业树立典型,狠狠打击这些不遵守工会法的外国企业。至少要巨额罚款,用于筹集工会经费。数额按照国营大企业的比例,乘以在中国的时间,在乘以5倍作为惩罚。 应将所有企业置于相同的环境下公平竞争竞争。我所在那间国有化工企业,虽然领导以权谋私、损害职工利益等问题,但环保法、劳动法的红灯还是不敢乱闯的,成本自然要高一些,这多少也“影响”了单位的效益 北京站的出租车基本上就是这样。两眼只盯着钱。近距离拒载是家常便饭。甭说是王府井,就连再远一些的府右街它都不拉。真是可恶。北京有关部门应该好好给他们上上课。否则真是给首都北京丢脸。 你指责人家我无可厚非!但是我们自己的工会又怎么样呢!..... 在中国的大地上,不管是国营还是私企或是外资都应建立相应的工会组织,这是保障我国工人合法权益的一种表现形式,这也是《工会法》赋予企业工人的权力,任何企业若不建立工会组织应一律视为违法,在这点上应向上海学习。更多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