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不到位乘客可拒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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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08:52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胡霈霖王翔)公交空调车不开空调,乘客可以拒付车费;公共汽车“摇摇晃晃”、无故拒载或随意带客的,驾驶员将受到警告或者罚款……记者从10月26日合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了解到,《合肥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草案修改建议稿中,增加了许多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而又充满人文关怀的条款,切实保障乘客们获得便捷、舒适的市内公交服务。 草案修改稿中明确提出,通往一定规模住宅小区的公共汽车,其末班车发车时间不得早于22时(冬季不得早于21时),节假日应适当延长营运时间。火车站等市民出行特别集中的区域,应当开辟24小时营运线路。 免费乘车群体应当持有效证件到指定机构办理免费乘车卡。公共汽车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如果出现未明码标价或者未按照规定票价收费、未提供合法有效的车票、空调车辆未按规定开启空调设施和通风设施、装有电子读卡机的车辆因电子读卡机未开启或者发生故障致使有电子乘车卡的乘客无法使用电子乘车卡等情形之一,乘客均可拒绝支付或者要求退回车费。 驾驶员、乘务员从事营运服务时不得越线(站)营运,不得在站点滞留拉客,不得无故拒载或中途逐客,不得在站点外上下客,否则将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草案建议稿还特别提出,乘客不得携带宠物乘公交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