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石林湖车祸认定为交通事故 理赔方案今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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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09:16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昨天,经昆明交警大队认定,24日发生在石林湖桥的车祸为一起交通意外事故,出事大巴司机负全责,已被拘留。伤者情况稳定,正在恢复中。保险赔偿方案今天将公布。 记者昨天从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延安医院了解到,目前伤者的情况稳定,正在恢复中。但医生表示,这些伤员还要继续观察,接受治疗,暂不能出院。部分伤员的家属已经赶到医院进行探望和陪护。 据介绍,旅行社和遇难者家属将在今天就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根据旅行社方面的消息,遇难者的遗体告别仪式和火化将遵循家属的意见,安排在今明两天在昆明进行。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朝阳分公司的工作人员昨天抵达昆明开始理赔。按规定,旅行社责任险最高15万元,人身意外伤害险最高11万元。但两个险种不能双重赔付。保险公司将依据当地交通部门对事故的鉴定结果理赔,究竟按哪个方案赔偿,将于今天公布。(记者/杨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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