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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丈夫勒死妻子 维护孙女权益老父起诉儿子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09:17 新华网

  新闻提示:他本来有个幸福的家庭,却与单位上一名女同事关系亲密,两人频发手机短信。为此,妻子常与他吵架。6月12日晚,夫妻再次吵架时,他用绳子勒死了妻子并外逃云南。

  昨日,成都市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杀妻案。庭审中,他的辩护律师以“激情犯罪”为由,作了辩护。

  身为公务员的梅宇与单位上的一女同事关系密切,当其妻拿起电话要把他的“丑事”告诉单位领导时,梅宇盛怒之下卡死了妻子。之后,他被警方从云南抓获押解回蓉。昨日,市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杀妻案。

  夫妻大吵 为另一个女人

  梅宇今年35岁事发前是某单位的副科长。今年初,单位新来了一名女同事,两人关系逐渐亲密,经常互发手机短消息以诉衷肠。今年2月,梅宇妻子汪莉娟经常在丈夫的手机上看到那名女同事发来的短消息,两人于是开始吵架。

  梅宇说,6月12日晚12时许,他们吵架时,汪莉娟打电话痛骂了那名女同事,随后又拿起电话,说要把这事告诉给他的领导。他盛怒之下,先是用手卡,然后用绳子勒死了妻子。之后,他带上家里的4万元乘火车到了云南,后被警方抓捕归案。

  在火车上 打电话关心“女同事”

  梅宇杀死妻子后,在家里给自己的父亲留了一封信。“儿子不孝,又给你添乱了。你养我这么大,还没享过一天清福我就要走了。我对不起你……”

  在火车上,梅宇给那名女同事打了电话,问汪莉娟是不是打电话骂过她,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梅宇告诉她:“我叫她永远闭嘴了。我会到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去,不会再回来了。”

  检察官指控 他用小灵通挂绳勒死妻子

  昨日,检察官当庭指控:2004年2月以来,受害人汪莉娟怀疑丈夫梅宇与本单位某女同事关系暧昧,长期与梅宇争吵。2004年6月12日晚12时许,梅宇与汪莉娟在家中就此事发生纠纷,梅宇用双手猛卡汪莉娟的颈部,后又用小灵通挂绳猛勒其颈部,致汪莉娟窒息死亡。案发后,梅宇潜逃至云南大理市,6月1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检方认为,梅宇因家庭纠纷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律师 杀妻是“激情犯罪”

  在法庭上,梅宇辩称,自己并不是蓄谋杀死妻子,而是在盛怒之下,情绪失控后将妻子杀死的。他在案发前心情就不好,约了朋友到云南去散心,并买好了去云南的火车票,还将家中存款全部取出。但他没有料到,这期间他与妻子矛盾升级,情绪失控杀死了妻子。

  法庭上,梅宇的辩护律师周建中紧紧抓住“激情犯罪”四字为梅宇作轻罪辩护。他说,梅宇杀死妻子的行为应属于“激情犯罪”而非蓄谋犯罪。激情犯罪是受到刺激后,一时冲动而产生的犯罪,从性质上看,轻于报复杀人、抢劫杀人等其他一般性质的杀人犯罪;从主观恶性上看,又小于蓄谋犯罪。

  被告父亲 为孙女权益起诉儿子

  昨日,汪莉娟的父母、姐姐和弟弟均到庭旁听了庭审。汪莉娟的弟弟情绪激动地说,梅宇身为某单位公务员,杀死妻子情节恶劣,应判死刑。汪莉娟的父母就女儿的死亡向梅宇提出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

  梅宇白发苍苍的父亲坐在原告席上,他是为了5岁孙女的权益向儿子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

  据了解,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完)(记者陈娟)(来源: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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