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调高市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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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09:25 浙江在线 |
省政府要求从今年10月1日起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后,笔者近日从杭州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杭州市已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从10月1日起调整为62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时工资提高到5.4元。 据了解,杭州市区企业的原最低工资标准从2003年9月1日起执行,为每人每月520元。非全日制工作职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7元。此次调整最低工资后,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发放。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杭州市属各县(市)企业最低工资按当地政府确定的标准执行。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陈碧波 阮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