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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评浅议 处罚假文凭受益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09:47 千华网-鞍山日报

  在我国,似乎还没有听说过有哪位官员因文凭造假而下台的,更没听说谁因为持有假文凭青云直上而被法律制裁的。相反,如今走在大街上,随处都可以见到制售假文凭的广告。各种权学交易、钱学交易的博士硕士班也泛滥成灾。“真的假文凭”和“假的真文凭”都颇有愈演愈烈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持有假文凭者已超60万人,在广东人才市场上的求职者所持有的文凭,三成是假的。

  假文凭的泛滥,动摇了社会的公平和信用基础。而假文凭的最大受益者,并不是制假文凭的人,而是持有、使用假文凭的人。他们凭借手中的假文凭,不劳而获,谋得政府和企业的高职高薪,在获取社会机会、分配社会财富方面,得到比别人多得多的机会,令社会的基本公平原则陷于泥潭!

  因此,对假文凭的持有、使用者应该处罚,包括丢官丢职,甚至刑罚。而我们今天只惩罚假文凭的制售者,显然是本末倒置,也不能够显示法律之公平。让假文凭最终持有、使用者的风险和收益对等起来,才是法律公平原则的体现和遏制假文凭的良方。(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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