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取消流动就业证卡 农民工获平等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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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09:47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广西将取消流动就业证卡管理,而从事保姆、个体等灵活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将在社区进行就业登记,使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享受就业同等待遇。这是记者昨日在广西推进农村劳动力跨地区转移就业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随机对81个城镇企业的调查显示,农民工已占企业总人数的50%,城市建筑、公路、水利以及餐饮服务、物流等行业的一线工人中,农民工已超过80%。 但是,城市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要服务于城市居民,农村劳动者进城后感到求职无门,有时受到不法中介的欺骗,打工还可能被老板克扣拖欠工资。今后,我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要实行“三个转变”:尽快使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实现由自发、无序的输出向有组织输出转变,由无技能、低技能的输出向有技能、高技能的输出转变,由单独职业介绍的输出向劳务派遣和提供更多后续服务的输出转变。 逐步实现农村劳动力跨地区转移就业输出有组织,求职有服务,就业有技能,权益有保障。据了解,我区将尽快出台具体政策,对进城务工和跨地区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不再实行流动就业证卡管理,对在城镇单位就业的农民工参照现行的城镇劳动就业管理办法,统一实行录用备案,就业登记和劳动合同管理。对在城镇灵活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参照当地有关规定,统一实行社区就业登记管理。 (庞纯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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