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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中学审批权限下放到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10:10 东南快报

  本报讯今后,民办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审批权和办学管理权,由市教育局下放到了各区教育局。这是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教育局规划处获悉的。

  据了解,办学管理权由市下放到各区后,各区教育局负责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同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还应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对民办学校的校园治安、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

  厦门市教育局规划处黄处长介绍,此举有利于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和监督。

  此外,市教育局仍把英才学校、康桥中学、厦门外来员工子弟学校3所民办学校划归市管,主要原因是这3所学校办学有一定的代表性。

  据悉,市教育局将随后制定《厦门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作为各区教育局评估和审批民办初中、高中设置申请的业务指导依据。“下放”民办学校名单:

  厦门树德外国语学校(筹),厦门市思明区东浦学校,厦门市湖里区启泰民办学校,厦门逸仙中等职业学校,厦门兴才中等职业学校,厦门集美达中等职业学校,厦门精英保安中等职业学校(筹),厦门海峡工贸学校(筹),厦门朗纳中等职业学校(筹),厦门市中华职业学校。(来源:见习记者徐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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