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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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10:27 人民网-人民日报 |
顾秀莲提出 督促企业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 本报北京10月26日讯记者裴智勇报道:在工会法实施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严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今天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工会法执法检查报告时作出上述表示。 顾秀莲说,执法检查组发现,很多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些企业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随意裁员;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突出,损害了职工的合法劳动报酬权益;还有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居高不下等等。据统计,全国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从2001年的54797件上升到2003年的98112件,增长36.5%。 顾秀莲建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和工会组织要密切配合,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其一,治理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各级政府要把督促企业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规范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其二,狠抓安全生产,各级政府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其三,努力扩大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其四,坚持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路甬祥认为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有四大原因 本报北京10月26日讯记者裴智勇报道: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虽然增加了义务教育经费,但是离义务教育事业的基本需要仍有相当大的差距,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普遍不足。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今天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时说。 路甬祥说,造成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主要原因是投入机制不规范。农村税费改革后,以前支撑农村教育经费的两大来源———农村教育附加和教育集资被停止。新实行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也面临了诸多新的问题。其一,相当部分县级政府缺乏足够的财力,管理体制的调整不能解决义务教育经费总量不足的问题。其二,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资金缺口很大,通过转移支付所提供的经费有限且来源不稳定。其三,各级政府在新的管理体制中的责任尚不明确。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省级政府有责任保证辖区内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目前有些省级政府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其四,经费投入短缺还同一些领导同志和机构对普及义务教育的认识不足和对教育经费使用的不正确有很大关系。比如有的地方用有限的经费搞教育形象工程,有的地方挪用教育经费。 《人民日报》 (2004年10月27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