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媒体曝光引发一元索赔案 立邦公司被推上被告席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10:27 新华网

  昨日下午,苏州一立邦漆经销商状告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及其苏州服务中心的案子在苏州市金阊区法院首次开庭,这是一起因立邦漆产品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导致经销商名誉、利益受损而引发的侵权官司,更因立邦漆是一个日本知名品牌以及原告的诉求仅索赔人民币1元钱而备受关注。然而,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生产商因虚假宣传或质量问题而造成经销商利益受损,经销商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还是个盲点,因此该案的判决结果如何尚不得而知。

  起因

  缘于媒体曝光

  该案的原告是苏州彩富工贸有限公司,被告是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苏州服务中心。彩富工贸是一家以经营建筑装饰装潢材料为主的公司,为立邦漆苏州地区专卖店,销售被告的立邦漆系列产品。而被告之一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则是立邦涂料在中国的生产商。

  2003年12月10日,原告发现在当天的苏州某晚报上有一篇题为《立邦漆油漆地板,漆出气泡满天星》的文章,文中提到:“元和镇的周先生在广济路一家立邦漆专卖店买了十组立邦地板漆,但是漆出来的地板却密密麻麻地布满了气泡。”事实上,在文中所提及的“广济路”上,只有一家专营立邦油漆的店铺,那就是彩富公司,该报道一经发表,很快就有许多购买了立邦漆的用户来退货,同时彩富公司的销售和声誉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在此情况下,彩富公司负责人立即与立邦(中国)公司苏州服务中心联系,希望能妥善处理该事件,该服务中心答应为彩富公司登报予以澄清,然而一直未有行动,最后不了了之。

  原告代理律师诉称,原告之所以经营立邦漆产品,是基于对立邦漆产品的信任。但是,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原告却发现被告在经营过程中的诸多违法之处,这些也造成原告在经营立邦漆产品中产生损失,并导致原告最终停止销售被告的产品。原告代理律师举例称,被告有一种产品“丝得丽”内墙乳胶漆,在其宣传资料和包装中称不含氯化物,铅、汞等重金属,对人体无害,但实际上,根据上海市涂料研究所检测中心、上海市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涂料颜料站出具的对立邦涂料(中国)公司送检的丝得丽内墙乳胶漆的检验报告,该产品不但含有铅,而且含有铬、镉这两种重金属及甲醛,对人体的有害是显而易见的。原告代理律师还称,被告一曾经在其产品抗菌3合1内墙乳胶漆的外包装上,标有“抗菌配方,可抵御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糖球菌、抗盘尼西林葡萄糖球菌及预防流感、腹泻和哮喘病等发生”字样,使得涂料竟具有了药品的功效。

  背景

  虚假宣传曾被罚

  事实上,在此之前,立邦涂料(中国)公司已经因对其产品进行虚假宣传,而被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阊分局给予了行政处罚。

  经该分局调查发现,立邦涂料(中国)公司,从2000年10月起,在苏州各立邦涂料专卖店内设置、散发其公司产品立邦“丝得丽”内墙乳胶漆广告单页,称该产品“经国家环境分析检测中心检测,不含氯化物,铅、汞等重金属,对人体无害”。然而检验显示,其主要成分中含有游离甲醛、可溶性铅、可溶性铬、可溶性镉等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成分。该分局因而认为,立邦漆该广告中的宣传属违背事实,对产品制作成分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该广告单页从2002年至2003年9月间,在苏州各立邦漆专卖店已散发出5000余份。

  2003年11月12日,该分局依法对立邦涂料(中国)公司进行了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罚款3.8万元。

  起诉

  索赔只要1元钱

  在起诉书中,原告彩富公司认为,立邦涂料(中国)公司作为产品的生产者,理应生产符合标准的产品,同时也应以产品说明、包装等方式标明质量状况。原告因被告一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而被媒体曝光,使消费者认为原告系销售伪劣油漆产品的经营者,导致原告声誉受损。同样,被告一产品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包装等方式标明的质量状况,使得消费者认为原告是一家出售名不副实产品、故意欺骗消费者的经营者,导致原告声誉进一步受损。而在被告一明显违反法定义务使原告声誉受损及侵害原告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两被告都未能采取补救措施以挽回原告的声誉,其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利。同时,被告对其产品所作的虚假宣传主观上具有欺骗消费者及经销商的故意,客观上已经侵犯了消费者和经销商的权利。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主观上具有过错,对被告造成侵害后果,且原告受到的侵害后果与被告的违法行为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原告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其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导致原告商誉、名誉受损的损失及产品质量问题给原告造成的损失人民币1元钱;被告在登曝光报道的报纸的指定版面上,连续5天刊登相关告示澄清事实,以恢复原告名誉和商誉。

  庭审

  被告认为无关联

  昨日下午1点,苏州市金阊法院开庭就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在法庭调查阶段,原告方向法庭出示了10项证据,以指证被告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和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苏州服务中心因其产品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导致原告商誉、名誉受损的事实,其中一项证据为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金阊分局对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利用广告对其产品作虚假宣传一案,进行依法查处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而被告方代理律师则一口咬定侵犯原告名誉权的主体并不是被告,同时他还提出了原告并非被告所指定的苏州代理经销商的说法。就原告苏州彩富工贸有限公司是否为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所授权的专卖店这一问题,原被告双方争执不下。被告辩护律师坚持认为,虽然原告有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但并没有被告公司所签署的授权协议,所以对原告为被告公司苏州代理经销商一说不予承认。对于原告所列举的一些被告产品质量问题的证据,被告律师称与本案无关,庭上作出回避。

  法庭将对原告是否为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授权代理专卖店这一问题进行调查取证。此案还将作进一步审理。(来源:《江南时报》)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纯情刀郎
情人、冲动的惩罚
动画梁祝
中国神话爱情故事
雅韵国粹
水墨精华国粹雅韵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