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水费真的要停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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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11:01 法制晚报 |
本报讯吃水再恶意不交费的真的要停水了!今天上午10点,市自来水集团表示,对于拖欠水费的用户将严格执行三大措施:拖欠十日后按日交滞纳金;向法院起诉;并对恶意欠费者依法停止对其供水。 在国务院颁发的《城市供水条例》和北京市政府颁发的《北京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理条例》中都规定:对逾期四个月不交水费的,供水企业可依法停水。今后自来水集团将提前下发停水通知书,然后实施停水。 据市自来水集团介绍,白白用水不交费是一种违法行为,近两年来,自来水集团已经对十多户拒交水费用户提出上诉,并全部胜诉,追回水费百余万元。从现在起,自来水集团将加大法律追讨的力度,无论是单位还是居民个人,恶意欠费者都将被列入“黑名单”,并被起诉。如有抗诉者,法院还将强制执行,使其偿还水费。 市自来水集团表示,滞纳金规定一直都有,但由于多种技术性原因,居民欠费的滞纳金并未全部按规定收取。但目前居民用户欠费所占比例有继续增长的趋势,因此将严格执行滞纳金收取措施。从下发水费单之日起,用户应该在十天之内缴纳水费,没有按时缴纳的,从第11日开始计算滞纳金,每天加收所欠水费的0.1%。 作者:陶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