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将建流浪儿救助中心 保护未成年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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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11:09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今年以来,连续发生的幼儿园、小学校园伤害事件,使未成年人的学习、成长环境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记者从昨日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召开的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获悉:我省目前正筹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为长期流浪的少年儿童提供紧急庇护和救助。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妇联等部门的50余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提出,从2005年起,省未保委将协同相关部门,对我省部分县、市、区的义务教育普及、提高工作进行检查,加大对未成年人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察力度。并以农村初中为重点,继续实施贫困学校资助工程,开展创建“无辍学生学校”示范活动,进一步降低农村初中辍学率。 在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同时,我省目前正在积极筹备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保护中心建好后,流浪儿童将得到特殊的帮教、安置等。此外,对控制、操纵流浪儿童的黑恶势力的打击,特别是将有组织的卖花童、乞讨流浪儿童的解救工作也纳入到今后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内容。 副省长、省未保委主任朱静芝要求:各级政府和未保委要重点做好闲散未成年人、流动人口子女、流浪儿童、罪错未成年人群体的保护教育工作,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真正落实到日常的工作中。(华商报记者 文心) 四类未成年人群体是社会重点保护对象 在昨日召开的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副省长、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朱静芝和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团省委书记庄长兴要求各级政府、未保组织从服务入手,做好闲散未成年人、流动人口子女、流浪儿童、罪错未成年人四类重点群体的保护和教育工作。 针对闲散未成年人:要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准确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分析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采取具体措施,在生活上解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错,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针对流动人口子女: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入学困难等实际问题,让民工子女在城里有学上、有书读。 针对流浪儿童:要加大对引诱、控制、教唆流浪儿童违法犯罪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围绕流浪儿童的基本生活需求,采取特殊的安置和保护措施,进一步做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积极探索对流浪儿童提供紧急庇护和救助的有效方法。 针对罪错未成年人: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志愿者“一助一”、“多助一”帮教服务,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树立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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