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信访听证让人心服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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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14:58 大众网-农村大众 |
本报莒县讯 (通讯员刘光明 孙启和张甲伟)“让群众了解实情、参与监督,把每个信访案件都办成‘铁案’,让信访人、被访人和社会满意”。出于这一目的,今年以来,莒县在办理信访案件中实行听证制度,实现了信访案件处理的“阳光作业”,收效明显。 该县首先明确了听证范围。即:对信访事项做出处理意见之前,信访事项承办单位向信访人提示后,信访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有关部门已做过处理,但信访人不服处理意见,仍反复信访的等等。 其次明确听证人员。参加听证人员包括主持人、信访事项承办人、信访人、听证会员和其他与信访事项有关人员。各乡镇建立“听证会员库”,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各界有名望、有代表性的人士中考察公示产生。同时明确规定个体信访人员必须参加听证,集体上访、联名信访按信访条例规定选派2—3名代表参加听证,信访人拒绝参加听证的,视为放弃。 该县还规定,对每件需听证的案件,提前下达听证通知。信访事项承办人就调查信访问题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政策法规的依据及处理建议进行说明;然后由信访人进行质询,信访事项承办人就有争议的事实、依据、处理建议进行说明。听证会员充当“裁判”角色,对有关问题进行询问,发表意见和建议。 目前,该县21处乡镇全部实行了信访听证制度,已对10余起信访案件实行了听证。店子集镇武家石河村部分村民反映村干部财务不清,多次调处未果,今年5月初,工作组在村委大院举行听证会,公开相关证据,相互质询、答辩,信访人消除了疑虑,还了干部一个清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