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野兔为害山民 河南栾川获准限量猎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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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16:10 新华网 |
经河南省林业厅批准,栾川县林业部门将在规定的时间、划定的范围内猎捕100头野猪、1000只野兔,以解决这些野生动物泛滥成灾、为害山民的问题。 栾川县林业局局长王卿昨日对记者说,该县组建的4支专业猎捕队经过安全培训,已经进入山林,开始了搜寻等前期工作,待山上叶落即可正式行动。 栾川有林地309.7万亩,森林覆盖率83.3%,居全省之首。近年来,栾川县林地面积不断扩大,境内野生动物数量大量增加,但也随之出现了野猪、野兔“成群结队”出没田间、村庄,大面积毁坏庄稼的问题。 据介绍,野猪、野兔属于一般性保护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当这些动物确实泛滥成灾、为害群众的时候,经国家批准,可以适量捕杀。基于此,栾川县林业局向上级提交了限量捕杀野猪、野兔的请示。省林业厅经过慎重考虑、认真研究,最终予以批复。这是河南省林业部门首次签发对野生动物的“猎杀令”。(来源:洛阳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