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买个人保险 今起清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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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2:40 北京晨报 |
晨报讯 (记者 朱烁)从今天起,本市开始集中清退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行为。 各单位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于11月30日之前全部清退,有关清退结果报同级纪检、监察和财政部门备案。在规定的清退期限内拒不自查自纠,甚至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以及在相关规定下发后仍违规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一经查出,购保资金一律没收并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对单位主要领导等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市财政局金融处相关人士介绍,凡在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都属商业保险,购买较多的是人身意外险、寿险等。近几年来,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的清理行动每年都会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