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奖励山区优秀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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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2:56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为鼓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长期在山区从事教育工作,促进山区教育与城镇教育的均衡发展,福建安溪县近日出台了《山区优秀教师奖励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凡在山区执教10年、15年、20年以上且工作优秀的教师,均可参加评奖。评上安溪县山区优秀教师的,由县政府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在任期内优先享有外出考察、培训和进修的机会;在职称评审、评优、聘任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任期内给予浮动一级奖励工资等。山区优秀教师每两年评一次,每届人数约占山区执教教师总数的近20%。届满后仍在山区执教的,可继续参加下一届评选。《办法》实行后,安溪县每年将有800多名山区优秀教师受到奖励。 (江宝章 刘华东) 《华东新闻》 (2004年10月28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