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为烈士念悼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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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4:41 法制晚报 |
本报讯据《广州日报》报道,昨天9时,为期3天的湖南衡阳“11·3”特大火灾事故案准时在衡阳市铁路运输法院开庭。截至18时,此次庭审完成了对原衡阳市永兴集团公司董事长李文革等6名被告人的法庭调查。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法庭开始对李文革等6名被告人逐一进行法庭调查,第一个被质询的就是李文革。当审判长询问李文革对起诉书指控内容有无疑义时,李文革拿出预先准备好的稿子,念起了对牺牲官兵深切哀悼、对受灾群众深切慰问等言辞,直到审判长一再提醒,李文革才一连6遍地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表示:“说我有罪,我有疑义。”但在随后的质询中,李文革对起诉书中绝大多数指控表示确有其事。庭审中,其余5名被告人以及代理律师,却都欲将责任推给李文革一个人。 牺牲消防官兵的代理律师肖斐表示:“从目前我知道的情况看,96户受灾住户已向珠晖区法院提出民事赔偿,总标的额高达2000多万元,而我代理的17名牺牲消防官兵家属,也已向珠晖区法院提出4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再加上在事故中受伤的记者,此案的民事赔偿标的很可能会达到3000万元。” 昨天,位于衡阳市珠晖区的“11·3”受灾住户安置楼已停工整整两个月了。“为什么停工?一句话,就是没钱了。”安置楼项目部负责人刘晖直截了当地告诉记者。 为解决96户失去住所的衡州大厦住户的居住问题,衡阳市花100多万元购买了10多亩地,准备盖5栋6层楼。工程从今年5月开工,但由于建设资金迟迟不到位,早在8月份就停工了。目前,受灾的96户原衡州大厦住户,仍然过着“吉卜赛”的生活,有的住户因为没有钱租房,而不得不“今天住在这个亲戚家,明天又住到另外一个亲戚家”。 作者:刘志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