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侵权怪“人员众多”吗(漫评下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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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4:4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河南 朱四倍 今年前九月我国近七千名公职人员涉嫌渎职侵权。有关人员解释基层有关组织侵权案件多发的原因主要是,基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很大、人员众多,其中极少数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社会管理、行政执法和司法水平较低和极少数工作人员受封建特权思想的影响。 (据10月27日《北京晨报》报道) 如果说素质不高和受封建特权思想的影响,还与公职人员渎职侵权有一定联系的话,那么在这些原因前面,加上“队伍很大、人员众多”就很难让人理解了。难道“队伍很大、人员众多”就一定要渎职侵权吗?如果认为“队伍很大、人员众多”,出现一些渎职侵权事件不足为奇的话,不但是对真正渎职侵权原因的漠视,而且可能会造成渎职侵权的屡禁不止。 事实上,有关人士所谓的原因恐怕根本就不是原因。目前,一些渎职犯罪的立案标准偏高,渎职罪的法定量刑普遍比较低,以及一些不正之风包庇了一些渎职犯罪人员才是渎职侵权居高不下的真正原因。比如,《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最多也只是量刑7年,即使情节特别严重的徇私舞弊罪,最高也只是10年。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形成的保护层、关系网和说情风,成了司法机关查处渎职侵权案件的关卡,有的有案不立,有的用党内纪律处分代替刑罚,有的以权压法,公开袒护等等,这些才是渎职侵权屡屡发生的深层次原因。 近年来,渎职侵权案件逐年增多,危害程度也越来越大,如果仅仅看到渎职侵权的表面原因,甚至把不是原因的原因也当作原因,带来的后果只能是让渎职侵权造成的危害越来越大,最后发展到无法查处、难以查处的地步。 《江南时报》 (2004年10月28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