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收费暂时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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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6:22 半岛都市报 |
本报10月27日讯(记者 徐江) 今天,距本市法定集中供热时间仅20多天,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由于新的供热收费标准尚未出台,本市供热企业可暂按以前的标准收费,新标准出台后再贴补差价。 今年7月份,本市对市内四区调整集中供热价格举行了听证会,并提出了3种不同涨幅的价格调整方案。今天,记者从本市各供热公司了解到,受此次价格听证会影响,本市数十家供热企业目前都在等待新价格标准出台,因此迟迟未能收取供热费用。而在往年,供热费在10月初就已收取,现在基本接近尾声。 今天上午,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供热价格调整方案牵涉众多弱势群体的利益,市政府相关部门十分慎重,目前还在对调整方案进行研究,预计新的供暖价格在年底以前暂时不会出台。此前,市政府为保证市民过上暖冬,一直在采取积极准备措施,并投入2800万元补贴企业备战集中供热。在目前新价格尚未出台的情况下,本市供热企业或物业公司必须首先保证市民过上暖冬,可以暂时按照去年的供热价格,即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收费,等新价格政策出台后,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贴补差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