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喜有忧(动感2004)(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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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6:2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新华社记者 徐昱摄 《人民日报》 (2004年10月28日 第十二版) 而要证明“共犯”,难度较大。狄启骋说,从法律专业来讲,必须收集伪造者、诈骗者与持有者等有“主观方面的共同故意”的证据。以持有行为为例,就必须证明伪造信用卡,是持有者的授意而提供的相关信息等等。实际上,这样的证据较难收集。 新增六种信用卡犯罪形式 有关专家说,日本、韩国、我国香港特区这些曾经的信用卡犯罪集中地,都相继通过修改法律,加重信用卡犯罪的刑罚,并细化信用卡犯罪的构成,规定持有、运输、携带伪造的信用卡,窃取、持有、提供他人信用卡磁条信息均为犯罪。法律执行后,信用卡犯罪的高潮得以遏制。 这次提请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五)草案,增加了六种信用卡犯罪形式: ———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 ———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 《人民日报》 (2004年10月28日 第十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