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奖晚会”欺诈“上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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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6:59 齐鲁晚报 |
本报10月27日讯(记者刘洪智实习生白如金)省城一传播公司为了帮助某综艺节目拉广告客户,竟然假借省消协的名义宣称要举办颁奖晚会。历下警方根据举报,对传播公司进行了查处。 历下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介绍,22日,他们接到省消协举报,称有人打着省消协的幌子从事广告客户拉拢生意。民警了解得知,近来,省消协接到不少企业、公司的电话,询问有关消费者满意单位颁奖晚会事宜。让省消协人员感到吃惊的是,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早就结束,而且也没有举办颁奖晚会的打算。民警立即来到位于经十路的这家传播公司。此时,一企业单位已经交纳了3800元的入场费,并拿到了到文化东路一节目录制现场的入场券。民警检查发现,公司的桌子上还放着7张已经开好的发票,入场费从2000元到3000元不等。传播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他们与某综艺节目组签订了合同,承包了该节目的广告业务。负责组织观众,并收取一定的广告费用,交费单位可以参加节目录制,并可在节目中打出单位的广告牌或是条幅。估计是业务员为了揽生意而打起了虚假的幌子。 民警介绍,该传播公司以虚假的名义招揽广告客户,可以肯定是欺诈行为。但拿到入场券的单位确实可以参加节目录制,所以还很难认定该公司就是诈骗。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