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厚道这个老乡坑了老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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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7:16 华商晨报 |
投诉专访 杨女士反映:我和在广东工作的一个老乡有生意往来,并签订了合同,可是这个老乡收了6000多元钱的货款之后却不给我发货。 专访时间:昨天上午 一对下岗夫妇,想做点生意,结果被老乡“忽悠”了。 2003年6月19日,和平区的下岗职工杨女士夫妇与广东省中山市金佳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以款到发货的形式进行异地销售。 “一年多来,我从这家公司购进了果汁奶等几种饮料经销,按照合同约定,款到后对方在五日内把货发出,以前基本上都能收到饮料。今年10月11日,我将4600元货款汇给该公司,可是钱到账之后,该公司的销售张经理迟迟不发货。” 据杨女士介绍,她多次给销售张经理手机打电话催货,一开始张还推脱敷衍,到后来张的手机停机了。此前汇的1800元,公司也没有给发货。张经理还是沈阳人,这6000多元钱一去不返,这不是老乡骗老乡吗? 记者经过多方查找,终于找到广东省中山市金佳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的电话,并与张经理取得联系。张经理表示,由于公司目前正在搞安全体系论证,所以公司暂时停产,近日恢复生产后就立即给杨女士发货。记者追问为什么不向杨女士解释清楚,究竟还需几天才能发货时,张经理只说了句“10天左右肯定能发”,随即挂断电话。 杨女士无奈之下想找法律援助,却发现自己签的合同早已经过期。“我们当初签合同也没有注意合同有效期是一年,一直按照约定俗成的方式交易,现在我要去法院起诉他都没有证据。”杨女士懊悔地说。记者看到合同在2004年6月19日就已经失效。 昨日下午,杨女士夫妇表示准备到派出所报案。 本报提醒下岗失业人员,在准备做买卖改善生存环境的同时,也要睁大双眼防止上当受骗。本报记者 肖易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