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电同网同价标准确定 不会影响生活用电电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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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8:09 新华网 |
据《长沙晚报》10月28日报道为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政策顺利实施,省物价局昨日就加强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加价资金监督管理问题发出通知,规定了该项经费标准与分配范围。据悉,该项加价资金为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不影响目前居民生活用电电价。 物价部门此次规定,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加价资金,由省电力公司统一计提,统一分配,专项用于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计提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销售电价中每千瓦时提取0.039元,居民生活用电趸售电价中每千瓦时提取0.03元。(编辑赵宇)(来源:长沙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