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法草案通过反垄断法送审稿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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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8:40 南方日报 |
北京消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草案)》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为了规范公证活动,保障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履行职责,预防民商事纠纷,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是十分必要的。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记者从商务部获悉,经过反复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送审稿)已经形成。该送审稿包括了各国反垄断法一般所具备的主要内容,如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主管机关、法律责任等,同时结合我国特点和实际需要,对禁止行政性垄断也作了相应规定。 商务部日前成立了负责反垄断立法及其相关工作的反垄断调查办公室,由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兼任该办公室主任。 新华社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