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夫妻离婚就能逃债? 财产处置协议损害第三方利益被判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8:54 南方日报

  本报讯夫妻双方离婚,第三方却把他们告上法庭。原来,这对夫妻的离婚协议除了规定各自名下的房产、存款、财产及债务归双方各自所有、承担外,还约定男方额外再支付10万元给女方。近日,广州东山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郑某与前妻陈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处理的条款无效。这一判决,缘于男方对第三方的债务无力偿还。

  郑某在离婚之前,曾向第三人李某借款7万元。2002年,李某向法院起诉追讨7万元及利息。法院判决郑某偿还借款,郑某不仅不肯执行判决,还“突然失踪”。李某找到被告的前妻陈某,陈某却告知两人已经离婚,此事与她无关。陈某拿出离婚时与郑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抗辩,称从不知道前夫郑某向李某借款,该借款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其与郑某的离婚协议也约定没有共同债务。于是,李某将郑某、陈某再次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决郑某与陈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处理无效。

  广州市东山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郑某在与陈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李某借款,理应在还款期内归还。但郑某不仅逾期不归还欠款,反而与前妻陈某通过签订离婚协议,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丈夫个人财产份额转给妻子陈某,欲使该10万元成为陈某的个人财产而逃避向李某还债。两被告的这一行为有可能导致李某的债权落空和无法实现,损害了李某的合法权益。法院据此判决郑某与陈某《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处理的条款无效。

  贺信 刘柳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超俱乐部酝酿大变革
中国国际通讯技术展
北京新交法听证报告
南方周末内地创富榜
2004珠海国际航空展
凤凰卫视中华环姐大赛
高峰那英情感风波
狼的诱惑-终结版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