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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养路费下月1日起办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9:08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廖奕文)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公路管理局获悉,明年年度汽车养路费将从11月1日起开始办理,凡在2004年11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办理年统缴的按10个月计征,过期办理按12个月计征,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和罚款。

  据悉,为方便车主,全市将设立5个征稽分所,各镇的车主可就近到各征稽分所缴纳养路费。

  城区征稽所:东城主山上三杞,电话:2666600;

  万江征稽分所:万江君爵酒店旁,电话:2271282;

  虎门征稽分所:虎门镇东较场虎门公路养护所内,电话:5188983;

  常平征稽分所:常平镇袁山贝文昌塔对面,电话:3339233;

  樟木头征稽分所:樟木头牛屎坳公路养护中心,电话:362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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