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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份汽车买卖合同范本下月将正式在上海推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9:12 新华网

  昨日记者获悉,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共同制定的《上海市汽车买卖合同》下月将正式在上海推广。据了解,这也是全国第一份汽车买卖《示范文本》。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合同处副处长王珊表示,北京新的汽车买卖合同今年年初已经开始调研,由于合同涉及面非常广,将在召开听证会后及时公布。

  据了解,上海出台的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与经销商自己拟定的合同相比,内
容更详尽、更公正。其中对购买标的、付款方式、质量标准、交付方式、违约责任、管辖地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并单列出车辆交接清单、车辆验收备忘录和委托服务协议的。新合同将销售合同与服务合同分列,进一步细分责任;率先加入“召回”内容,充分体现超前性和与国际接轨的高瞻远瞩;完善车辆交接手续,在《文本》附件中附加《车辆交接单》、《车辆验收备忘录》;参考国外惯例,出现第三种分期付款的付款方式,适应市场的新需求。

  过去,汽车买卖合同由销售商提供。近年来,汽车投诉率每年以30%的比例递增。而在这些投诉中,由于双方合同问题的,占到总投诉量的60%左右。(王军光)(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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