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项目扰交通不予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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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9:14 人民网 |
晨报讯(记者李康乐)昨天,记者从全市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后,重大建设项目在立项时,交管部门要组织进行道路交通影响评估,可能对交通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不予立项,交通安全设施要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验收;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的建设、设置应当本着安全、通畅的原则进行规划。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的交通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整个城市规划的重要问题,此规定就是要形成道路资源合理利用的保障体系,以免由于重大项目的盲目上马,导致无法逆转的交通拥堵问题。 此外,会议上还重点强调对交通参与者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教育。目前,本市每三个家庭就有一辆机动车,而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驾驶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治、交通文明程度不高已经成为导致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 年内本市还将进一步细化《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的规定,如必须进行登记的部分非机动车的登记手续、第三者强制险的实施办法等,并有望在明年与实施办法一起启用。来源:《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