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狂徒冲砸派出所 为首五人被判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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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9:33 新华网 |
近日,以被告人张志强、陆国民等人为首聚众冲击、打砸弥勒县公安局新哨派出所的不法之徒受到了弥勒县人民法院的判处。被告人张志强被以妨害公务罪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被告人陆国民、毕红、张儒勇、张毕芝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五年、四年、三年。 2003年12月12日15时许,弥勒县公安局新哨派出所突然遭到石林县圭山乡左溪村村民的冲击打砸,派出所的门、窗玻璃和办公桌椅、书柜被砸烂,照相室的照相器材被砸坏,用于户口管理的微机被砸毁,户口册被破坏,五万余人的户口档案被毁,户籍室的身份证被撒到室外,并抢夺公安民警警棍,围攻领导,吐痰到民警脸上,追撵、抢夺摄像人员的包,19时许,被告人陆国民等人才叫村民撤走。 冲击时间持续近五个小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6万元,使新哨派出所在数周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什么会发生如此恶劣的事件呢?事情的起因仅仅是因为被告人张志强的兄弟张志华两次无证驾驶拖拉机被新哨镇政府清理整治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营运工作组的人员查处时,被告人张志强先后对在场的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殴打,被告人张志强在被强制制服的过程中受伤住院后,指使前来看望的被告人陆国民、毕红回村邀约不明真相的100余名村民对新哨派出所进行打砸。 案发后,弥勒县检察院派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了参与此案的首要分子张志强、陆国民、毕红和积极参加者张儒勇、张毕芝,使这五名胆大妄为的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完)(王宏平)(来源:云南法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