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贪婪村主任 贪污挪用200万一审被判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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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9:34 新华网 |
一个小小的村委会主任,5年之内贪污、挪用公款竟达200万元。昨日,记者从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区石佛办事处大里村村委会主任金明池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被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没个人财产30万元。 经查实,从1999年起,金明池利用职务之便开具假收据,贪污上级财政拨给村里的财政资金达88万。2000年,金明池挪用征地款53万多元。2001年到2002年,河南省烟草研究院、河南太极置业公司先后征用高新区土地,金明池代表大里村先后与高新区管委会土地局签订了施工合同,趁机先后侵占工程款67万多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金明池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数罪并罚依法判处金明池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据了解,金明池犯罪所得将继续予以追缴。(来源: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