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遭同事谩骂丈夫抢劫骂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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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9:45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张斌 通讯员黄法宣)妻子与单位女同事发生口角,丈夫带人前往对方住处“讨公道”,因要求对方赔礼道歉遭到拒绝就暴力抢劫,近日被广州中级法院终审判刑3年半。 据了解,施暴男子是30岁的罗能国。案发前,罗能国与妻子阿映(化名)及被害人程某(男)、胡某(女)夫妇均是广州某文化用品公司的员工。阿映与胡某在工作中曾因纠纷吵架多次,该公司调解未果。今年1月3日晚上9时许,罗能国伙同3名男子(均另案处理)来到被害人位于黄埔区荔联街某巷的出租屋。当提出的赔礼道歉要求遭到拒绝后,罗能国随即上前打被害人夫妇两人的耳光,并用木棍将持菜刀反抗的被害人胡某打致轻微伤,其同伙将胡某按倒在地,逼迫被害人程某当场交出300元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能国伙同他人以暴力方式强制被害人夫妇道歉,并以赔偿其妻子精神损失为由,当场索取并拿走被害人的300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对被告人罗能国判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