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入伍享多项优惠 立功后复学减免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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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09:56 人民网 |
本报讯(记者王晴)北京市征兵办昨天透露,今冬征兵工作中除了对高校大学生的征集范围扩大为9区17所高校外,还特别增加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的多项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具体为: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对修完规定课程或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此外,入伍大学生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在部队立功的,复学后可部分减免或免交全部学费。退役大学生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受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安置。 记者还从部分高校了解到,很多高校为了鼓励更多的大学生入伍,还在市里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作了很多补充。如中国人民大学给应征入伍的大学生设立的十多项优惠中,连续两次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大学生,在校期间的成绩将按优良考评。可征兵的17所高校: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农学院、北京物资学院、北京市石油化工学院、北京财经职业学院、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逃避兵役者两年内禁升学() 本报讯 (记者王晴)市征兵办有关负责人指出,应征公民逃避兵役、单位团体拒绝完成征兵任务的,都将受到处罚。 依法服兵役是适龄青年应尽的义务。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或者拒绝、逃避征集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区、县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年优待金标准1至3倍的罚款。拒绝、逃避兵役又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企职工,不得出国或升学。北京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在招录国家公务员、办理出境或者招生、招工时,要检验北京市适龄公民的《北京市公民兵役证》。 本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拒绝完成征兵任务的,不按规定组织或阻挠适龄公民进行兵役登记、体格检查或者应征入伍的,隐瞒适龄公民人数、或者采用其他手段庇护应征公民逃避兵役的,录用或者录取拒绝、逃避兵役的应征公民就业、就学的,拒绝接收、安置退役军人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可以处年优待金标准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京华时报》(2004年10月28日第A1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