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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10:05 信息时报 |
李龙 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广东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草案)》,其中规定,“经营者欠薪逃匿,出租方应垫付工资”,这是对房屋出租者说的话。如此一来,广州的房东可要小心了,在租房子时一定要看仔细承租人,否则万一租你房子的老板欠薪逃走,那你可要替他向工人垫付工资。 我们在谴责欠薪老板逃匿不道德之举时,也在为那些劳动者而悲悯,难免还会发出如此追问:为什么越来越多的老板欠薪后却能轻松地逃匿呢?在各行各业都讲究维权意识的今天,欠薪其实已远远不能简单地用不道德来衡量了,可是面对众多黑心老板恶意欠薪的不法行为,为什么没有一个预防恶意欠薪的长效机制。对欠薪行为的遏止和处理措施乏力,致使欠薪者有恃无恐,这无疑是欠薪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然而,现在我们在同情汗水白流的劳动者之外,还要同情那些把房子租给欠薪老板的房东了。黑心老板逃走了,说不定房租也成了泡沫,但黑心老板欠下的工资你要垫付,谁让你是黑心老板的房东呢。看来,这以后广州的房东真的不那么好容易做了,因为租房还要负责监督承租人是不是按时发工资。要是这样,房子还是不要租给企业老板的好。 追讨欠薪,预防欠薪,这本是劳动部门的职责,现在却转嫁给了房东,而且说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有助于缓解矛盾。那笔者想问一下,以政府出面来保障劳动者的权利,来解决恶意欠薪这一社会问题,相比由房东个体垫付工资的行为来缓解矛盾,哪一个更有效更合理呢?答案自然很明确。 耳边经常听说有外来工“跳楼”讨薪的事件发生,以后要是出现房东垫不起工资“跳楼”的场面,请大家也不要见怪。(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