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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食盐近300吨 吉林省最大“盐”案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10:22 新华网

  10月27日,非法经营近300吨食盐的个体业主刘成军被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其涉案数额之巨大在全省尚属首例。

  家住吉林市昌邑区左家通风村一社的个体业主刘成军,于2003年1月至2004年5月期间,先后共10次从山东省潍坊市王军龙(另案处理)、辽宁省营口市李敏(另案处理)处非法购进食盐、味精盐近300吨。刘成军以批发和零售的方式将所购进的食盐、味精盐卖给盐贩子樊某、苑某等人,共获利人民币1万余元。而后,盐贩子樊某等人又将这些盐贩卖到长春市、吉林市等地市场。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刘成军的仓库内收缴了21.65吨食盐。经长春市盐业检测站鉴定,被收缴的食盐属不合格盐。(孟涛王拙记者 苏东旭)(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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