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不需要“风情万种”的女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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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10:54 中国新闻网 |
广州部分中小学校对教师的仪容仪表有一些基本的要求,比如:老师仪表要庄重、整洁、朴实,不能染发、烫发,不许涂指甲油,不许穿无袖、无领的衣服等等。然而,爱美的教师们对其中一些“老土”的要求置若罔闻,甚至为此与校长发生了争执。(据《信息时报》10月27日报道)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也是她们的权利。当身为女人的女老师被“强迫”以老土的形象出现时,她们肯定认为:这是对她们爱美天性的一种扼杀,是对她们爱美权利的一种侵犯。对于这样的怨言和反抗,笔者能理解但不能认同。 学校的“老土规定”是针对教师上班时适用的。在上班的时间,女老师是女人不错,但她的主要角色是老师,是面对学生的传道授业者。在这个特殊的情境下,女老师有着特定的角色定位,有着特定的受众群,她的着妆就必须符合这个情境所要求的礼仪,而不能按照天性随意的装扮自己。否则,她的出位着装就可能影响到正常的教学,就可能造成对学生和自己的不尊重。 着装应该与当时的时间、所处的场合和地点相协调,这是着装最基本的原则。作为爱美的女性,女老师们不可能不知道。而她们把学校规定愤愤地称为“老土”,显然忽视了这个浅显的原则。其实,所谓的老土规定并没有达到土里土气、不堪入目的程度,这样的定性只是老师们将之与前沿时尚相比较后得出的错位的感受和结论。学校的规定无可厚非,拿之与前卫相比根本不具可比性。 作为女人,女老师也不是没有释放自己美丽的空间和时间。在8小时工作以外,她们完全可以无所顾忌地展现自己的魅力和妖娆,何必要急着在学生面前表现呢?在教书育人的环境和氛围中,学校不需要时尚的女郎。(稿源:红网;作者:李劭强) |